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许可办事指南
一、项目概述
1、项目名称: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施工许可
2、受理窗口:市政务中心市政公用局窗口
3、受理范围:西安市城市道路(东至洪庆路以西,西至西咸界(即西绕城线)以东,南至杜陵路以北,北至东风路以南)范围内: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道路维护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。
4、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
5、窗口电话:86785168
二、收费名称、依据和标准
不收费
三、法定依据
1、《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》第14条
2、《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》第19条
3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2条
四、办理程序
1、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,到市政公用局窗口申报材料。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,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,发放受理通知书;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;
2、组织现场踏勘;
3、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审批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,报市市政公用局领导签发;
4、申请人到市政公用局窗口领取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施工许可证》。
五、申报材料
1、西安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施工许可证申请表、西安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文明规范施工责任书;;
2、城市建设和维护投资计划文号,项目资金证明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3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审批文件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4、道路用地和相关拆迁情况以及代征道路用地情况证明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5、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(开工报告)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6、经审批的设计资料、施工组织设计资料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7、施工合同、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文书证明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8、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情况说明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9、质量监督申报书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10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审查备案资料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11、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、法人机构代码证书、建设单位资信证明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12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;(核原件,收复印件)
13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六、备注
1、《西安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施工许可证申请表》在市政务中心市政公用局窗口领取。
2、复印件要求与原件内容一致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3、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,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。
七、办理流程(10个工作日)
